 
    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具体负责全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组织编制报审项目规划、可研和五年基本建设规划,报批报备建设项目、筹措建设资金并组织实施项目。
部门基本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2. 参与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掌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基本建设相关的情况,掌握学校事业发展对基本建设的要求,掌握师生员工生活特点和规律及其对基本建设的要求;
3. 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审校园规划;负责编制、执行学校基本建设五年规划及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4. 组织编制并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文件编制及相关质疑投诉处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等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公示及备案;
5.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办法,依法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定质核价工作;
6. 参与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工作;
7. 负责基本建设所有的文件档案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等全部工作;
8. 负责与基本建设相关的地方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及校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通过基本建设管理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负责向师生员工做好有关基本建设的宣传咨询工作;
9. 负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